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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將嚴控礦業投資和礦產品出口

印尼政府日前表示,將於2012年5月6日前頒佈新的礦業投資及礦產品出口條例,並稱嚴控礦業投資和礦產品出口,是為瞭保護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拉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加中央和地方稅收,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提升民眾生活水平。據悉,印尼業界對此政策持有異議。印尼能源礦業部日前表示,將於今年5月6日前頒佈新的礦業投資及礦產品出口條例,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有3個:一是重申根據2012年第24號政府條例,外國礦業公司在投產後的5年至10年中,必須分階段向印尼政府或本地合作夥伴轉讓至少51%的股權,外國企業持股不得超過49%;二是為瞭減少原煤和礦石出口,提高相關產品的出口附加值,所有煤炭和礦務企業最遲在2014年5月6日前完全停止出口原煤和礦石;三是大幅提高原煤和礦石的出口稅,計劃今年出口稅為25%,但暫時執行15%的稅率,明年則提高到50%。據經濟日報報道,印尼煤炭和礦產企業界則對此持有異議。他們認為,印尼政府計劃大幅提高原煤和礦石出口稅的做法不妥,因為相關企業在礦區建設和開采前已經繳納瞭巨額稅費,加上礦業生產周期長,若再追加15%至50%的出口稅,勢必加大生產成本和加工成本,造成部分企業資金鏈斷裂,對剛剛進入發展快車道的印尼礦產業造成沉重打擊,進而影響經濟復蘇步伐。業內人士還認為,即將頒佈的新礦業法將外國投資者股權限制在49%之內的條款也值得商榷。新礦業法規定,目前持有印尼礦山完全控股權的外國投資者,必須在6年內將20%的股權出售給當地投資者,在第7年以前必須出售至少30%的股權給當地投資者,第8年必須售出至少37%,第9年為44%,第10年為51%。而此前外資可控股權最高可達80%。這意味著,一旦新條例頒佈實施,外國投資很可能望而卻步。(《證券時報》快訊中心)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4-27/140895214.html車貸信貸新北中和車貸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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