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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成立林業法律援助中心

商報記者 劉娜筱商報訊 “山區林農大多文化水平低、表達能力差、經濟困難……一旦發生山林糾紛,林農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昨天,溫州市林業法律援助中心授牌儀式上,溫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林勇向記者道出瞭成立林業法律援助中心的理由。據介紹,目前市一級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已達19傢。昨天,市司法局為溫州市林業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授牌,這是為林農及經濟困難的林農無償提供法律援助的平臺。林業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溫州市有林地面積67.7萬公頃,活木蓄積量2298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60.03%。今年市委1號文件首次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納入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范疇,我市金改方案中明確提出我市要推進溫州產權(資產)交易市場試點建設,推進企業股權、技術產權、文化產權、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林地流轉等產權交易。根據市林業局統計,我市在林業部門有林權變更或有備案的流轉林地到去年底累計面積已達6.3萬畝。市林業部門介紹,隨著我市林權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林地價值得到不斷提升,林農對林地管理的積極性大增,山林維權意識空前高漲。另一方面,廣大林農在生產、生活等方面遇到的涉林法律問題不斷增多。尤其一些林權私下流轉後,會產生會很多山林糾紛。包括在林權流轉領域存在流轉合同不規范、合同簽訂普遍過於簡單、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等問題;在合作社方面,存在章程不嚴密、林農的利益得不到切實保障等問題;在林木采伐方面,存在法律政策復雜、林農容易違法等情況,一旦有糾紛經濟困難林農往往面臨著維權難、難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因此,在市林業系統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不僅能夠給全市經濟困難林農和林業職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還能更好地把社會矛盾化解在萌芽、消滅在基層,從源頭上預防、化解涉及困難林農利益的矛盾糾紛。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5-15/141屏東獅子農地貸款419052.html澎湖縣債務協商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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